桥头镇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 )


五、强化企业风险保障服务 。主动帮助全镇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按照市指引要求,通过网上认证平台向市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加大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加强理赔追偿服务,优先支付赔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六、加大社会保障扶持力度 。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地区内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中高风险或封闭封控期间,医疗保障待遇延期办理,对未能按时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付等业务的,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后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本镇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产前检查、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受原定点规定限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普通门诊享受转诊待遇 。(责任单位:人社分局、医保分局)
七、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服务 。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建立健全“半月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的调度机制 。强化重点投资项目台账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年内新增投资项目、增资扩产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和新经济新动能项目等重点项目清单,贯彻“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统筹调度要素资源 。健全镇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镇领导“解难题”会议、“小围合”等协调机制,充分利用“企莞家”平台,精准研判重点项目库企业运营情况,实施“一企一策”“一企一顾问” 。强化优惠政策兑现机制,积极推行扶持政策“不来即享”,建立“容缺受理”惠企政策落实机制 。(责任单位:镇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
八、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 。以镇政府一号文形式出台《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以“空间拓展+动能转换”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N系列”相关配套指引政策,实施“633”行动计划,按照“盘活一批、改造一批、激活一批、整治一批、破解一批、增容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链条打通“工改工”堵点问题,力争三年内完成土地收储整备1000亩以上,落实“工改工”拆除整理1200亩以上,建设产业用房100万平方米以上 。加大“工改工”项目推进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年内启动不少于7宗“工改工”试点项目 。实施居商与产业联动,居商收益反哺产业,鼓励以产业用房、物业置换等方式降低“工改工”拆迁补偿成本 。开展多元主体改造试点工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以承租、合作或合资运营方式参与产业园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规划所、城市更新中心、农林水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
九、强化政府投资服务职能 。转变资金直投、财政兜底等传统思维,全面贯彻“经营城市”的理念,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镇重大项目投资,加快城市品质提升建设步伐 。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助推重要领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建设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缩短办照时限,加强推广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银政通企业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方便企业足不出户办理各项登记业务 。利用各类政务新媒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加快招引项目落地,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和牵引效应 。(责任单位:财政分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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