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2022( 二 )


(二)医药相关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1分及以上者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者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 。
第十一条 专项条件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铜牌)及以上 。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
(三)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上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 。
第十二条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 。
第十三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另外邮寄纸质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视同报名无效 。
具体材料如下:
(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或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上传3个奖项);
(三)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 。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学校分类别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凭网上报名号缴费 。
第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取得优惠资格;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
第七章 费用缴纳
第十六条 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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