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答汇总( 二 )


通过合规合法的房屋买卖手续购买房屋,而且又符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
如果是通过赠与、置换等非买卖方式获得的,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对于拍卖的房子,由于法院不同意先办妥抵押再付清拍卖款的做法(贷款流程规定,先办妥抵押才能放款),且一般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另外,根据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划款给售房方,不能提现,不能划款给借款人账户 。
因此,不存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拍卖房子的问题 。
⑽购买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需进行备案?
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 。二手房买卖所需提供“广东省房地产二手房买卖合同” 。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已实行网签管理,购房合同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签备案 。
⑾在佛山市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佛山市内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缴存证明?
在佛山市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佛山市内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缴存证明 。如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前曾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缴存情况有助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的,建议职工提交外市缴存使用证明 。
⑿购买房改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这里有两个慨念:一是按房改优惠政策向单位购买公有住房,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 。
另外一种是从个人手中购买房改房,即是将按房改优惠政策买下的房改房再出售,这种行为是二手房买卖行为,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全省一律停止按现行房改政策出售和出租公有住房 。”
⒀退休职工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是在职职工,职工退休时办理个人明细注销提取手续,本息一次结清 。因此,退休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⒁职工没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能否以建房为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我市《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自住房屋时,以其所拥有的住房为抵押物,或提供第三方物业抵押担保,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职工要建造的房屋如不属其“自有”(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
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账号、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如何处理?
若借款人的还款账号、联系电话或通信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原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
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后是否可以变更还款银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放款前,如需变更承办银行,请向已提交申请的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放款后,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委托业务,由同一家受委托银行负责贷前调查、抵押物登记、贷款还款扣收和贷后跟踪的工作 。贷款期间变更还款银行,将导致原受委托银行无法继续进行贷后跟踪,而且其他银行也不可能“接手”未经本行调查、没有抵押权的贷款 。
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二手房的楼龄有要求吗?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期最长不超过20年,同时不长于房屋余下的土地使用终止年期 。并没有对“二手房”的楼龄作单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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