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居所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租住人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
(三)居所为用人单位宿舍,居所报送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居所报送义务人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流动人口拒绝向居所报送义务人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罚款;流动人口向居所报送义务人虚假提供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获悉的流动人口及其居所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供、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个人违法的,处一千元罚款;单位违法的,处一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罚款 。
05.《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
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8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至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信函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六号楼603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28000 。
电子邮箱:fsrdfzgw@fsrd.gov.cn
传真:83335092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
推荐阅读
- 条件+材料 佛山市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指南
- 佛山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和签注须知
- 佛山市居住证怎么补办?
- 佛山市离婚证办理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所有婚姻登记处地址与联系电话
- 在佛山市外买房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 佛山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 佛山市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 佛山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 佛山市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