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佛山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居民医疗保险
禅城区
申报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办理地点
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请留意村委会的通知 。
申报资料
本家庭需增加参保人员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内开户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
本家庭需减少参保人员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 。
注: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办理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证明双方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发生户籍迁移的,到迁入地申报,需填写本户口全体家庭成员的资料并注明参保或停保 。
缴费标准
2020年基本医保居民身份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596元/人年,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
南海区
办理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96元
办理办法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实行家庭户缴费和村居代收代缴模式并行,居民要根据所选模式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时申报 。
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
家庭户缴费:如家庭户成员上年度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无需重新申报,于11月底前存足金额就会自动扣费,扣费成功后便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因此提醒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如家庭户内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须凭户口簿于11月15日前办理变更手续 。尚未登记或变更家庭户缴费银行账户资料的,家庭户内成员须凭户口簿、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内任一成员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 。
村居代收代缴:以家庭户为单位,家庭户内成员须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顺德区
办理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参保办法
1、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的 。
(1)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的,请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申报手续 。如果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人个人资料变更的,请到所属村居重新签订协议 。
(2)无资料变更调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帐户存足保费即可 。
(3)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若去年扣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到所属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请派员到所属的村居办理 。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参保并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
缴费标准
(一)本区户籍居民(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可享受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 。
(二)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个人缴费标准将根据市下发的文件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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