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基本医保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报指南( 二 )


⑵以小孩或申请人为户名的顺德农商行活期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顺德农商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
⑶已参保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证明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关系的材料:
①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且能证明小孩与符合条件父(母)关系的,提供符合条件的父(母)户口簿(复印符合条件的父/母页) 。
②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不能在同一户口簿反映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父(母)的户口簿、小孩的出生证(港澳台籍父母除外) 。
③小孩由继、养父母抚养的,提供《判决书》、《收养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
④上述相关材料仍不能证明小孩与符合条件的父(母)关系时,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
⑸中途转学的需要提供转学证明 。
九、其他事项:
㈠社保部门受理参保并审核批准后,将由税务部门一次性扣收参保人应缴交的保险费 。因扣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无法成功扣费的,视作申请人放弃为参保人参加基本医保,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如无法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由申请人承担 。
㈡参保缴费后,保险年度内因各种原因中途申请停保的,已缴交的保险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
㈢扣费账户所有人可在扣费成功后三个月内,凭缴费存折及身份证到参保镇街税务部门打印缴费凭证 。扣费账户所有人对扣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缴费后三个月内凭缴费单证到参保所在镇(街)社保办事处查对 。
㈣《申报表》可在镇(街)社保办事处或在顺德区社保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
㈤已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小孩,未达上学条件则应转按港澳台人员类型身份参加基本医保 。
㈥请申请人关注“顺德社保”微信公众号,以便于及时收取社保相关通知信息 。
㈦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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