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材料


佛山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中国内地居民 , 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 , 或军人证件;申请人是外国人 , 提供护照并附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护照翻译件;申请人是港澳台或侨胞的 , 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 , 或护照;原居住中国内地的申请人提供原户籍底册或户籍注销证明 。
1、未婚
(1)从未登记过结婚的 , 提供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离婚后未再婚 , 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丧偶后未再婚 , 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丧偶后未再婚证明 。
2、初婚
申请人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其存档的婚姻登记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
3、再婚
【佛山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材料】(1)申请人的结婚证;
(2)离婚后再婚的 , 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3)丧偶后再婚的 , 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4、如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 , 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5、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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