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公告( 四 )


对退出共有产权住房份额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原承购家庭或承购人 ,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 可用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原承购人应当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
七、其他事项:
(一)承购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供证明材料 , 并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 。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 , 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 , 一经查实 ,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取消其资格 , 并由承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
(二)本项目购房人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 , 允许承购人将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用于办理住房贷款抵押 , 不同付款方式的购房价格相同 。
(三)后续有关共有产权房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云东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 不再另行通知 , 请密切留意该网站信息 。
(四)如有疑惑 , 可电话咨询:
1、代持机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有资产办公室 , 咨询热线:0757-88527656(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
2、主管部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咨询热线:0757-88527629(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
(五)本工作方案由云东海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解释 , 自公示之日起施行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日
【佛山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公告】附件下载:
1.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
2.云东海街道共有产权住房权利义务知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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