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若干措施( 四 )


(十九)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项目,加大网上对接、洽谈力度,确保尽快签约;对已签约的项目,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对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及专项债申请等提供代办服务,加快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 。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招商引资企业,统筹利用国内技术、资源、要素,尽快开复工 。(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金融助企力度
(二十)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 。各银行机构要根据政府部门复工复产安排,主动对接省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金融需求,根据新增融资、续贷安排、期限结构、服务效率等方面差异化需求,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 。增加100亿元支持复工复产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领域备耕春耕、畜禽养殖业、民营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给予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倾斜支持 。增加100亿元支持复工复产再贴现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票据融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业、制造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持续夯实地方金融业态保障能力 。压降融资担保费率水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用减免不低于20%,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业务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业务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对企业或个人复工复产降低贷款利率、缓收或减免利息,并在年度分类监管评级中给予加分 。支持典当行对复工复产企业或个人扩大当物范围,对有续当需求的客户先行受理续当并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的当户适当降低综合费率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十二)充分发挥区域股权市场服务功能 。吉林股权交易所针对长春、吉林、延边、四平等地区复工复产企业推出综合化惠企服务政策 。2022年底前,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流程及资料,确保满足发行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行流程;实施优先挂牌服务,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可先挂牌后补资料;全额免除上述企业发行审核费用、当年年费,备案服务费减按50%收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十三)有效提升助企融资服务水平 。强化融资平台服务功能,“吉企银通”推出复工复产专属化服务,发布银行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金融产品100个以上,2022年末力争助企融资规模累计突破500亿元;“电e金服”围绕复工复产企业推出信用融资、应收账款、预付款等产业链供应链线上融资业务产品,全年业务规模力争突破100亿元 。围绕复工复产企业开展金融产品路演、银企对接等融资服务活动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保障要素供给
(二十四)强化企业用工保障 。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返岗统筹协调服务,通过设立企业服务热线、派驻包保企业联络员等方式,协调解决企业员工返岗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继续开展“助企用工”活动,结合重点用工企业的招聘需求,组织专业工种、紧缺工种专场招聘活动 。针对企业急需招聘需求,开展“即时快招”现场招聘活动,提供招聘、面试“一站式”快办服务 。依托“96885吉人在线”云平台开设“2022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推进求职招聘精准对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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