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提取次数及额度


佛山公积金提取次数及额度


【佛山公积金提取次数及额度】公积金的作用很大既可以贷款,又可提取,但是不同的提取用途提取次数及额度都是不同,详见下表:
佛山公积金提取次数及额度


一、支付房租提取:
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房租支出金额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明核定,职工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按佛山市住建部门公布的住宅指导租金标准的55%乘以30平方米核定 。提取年度应为当前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每年7月1日前,管理中心综合各区住建部门公布的最新住宅指导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
3、每次租房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
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可提取额度最高为7128元(36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
提取划账间隔:
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即每次提取的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计提 。
二、购房提取:
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
注意: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提取职工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的总额 。若提取额度已满,管理中心系统将自动终止提取 。
2、根据所有权登记,属于申请人名下所有份额的,应认定为申请人购房的部分,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人名下的份额,当属其他人所有,不纳入申请人提取额度内 。
提取划账间隔:
1、同时办理三年期自动划账的,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 。
2、购房(含贷款已还清)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
注意: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购房(含贷款已还清)按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不少于半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则需在业务窗口申报时在提取承诺书上声明,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 。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
提取划账间隔:
同时办理三年期自动划账的,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 。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
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按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则需在业务窗口申报时在提取承诺书上声明,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 。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提取额度:
1、产权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用于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具体分摊的费用按职工提供的出资证明核定 。
2、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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