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3条措施( 二 )


10.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
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的 , 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 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 待经济效益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或补缴缓缴金额 。补缴缓缴的 , 不影响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11.分行业开展减负担专项行动 。
2022年1-6月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100%返还 , 其他企业足额上缴上级工会经费的返还50% 。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 将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列入业绩考核 。
进一步帮助企业开展疫情防控
12.开展免费定期核酸检测 。
2022年将工业企业、餐饮企业、零售业企业、住宿业、物流业等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 , 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免费核酸检测 , 具体名单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审核后 , 提交县防控办确定 。
13.给予防疫支出补助 。企业2022年有关防疫、消杀支出由企业如实申报 ,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 , 按照企业规模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 。使用进口物品的工业企业的人员、进口物品、环境等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地方财政保障给予补助 , 具体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办法 。
持续强化金融支持
14.降低融资成本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企业的倾斜支持 , 在各项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1%以下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优惠担保费率 。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 , 推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 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 , 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贷款 , 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 , 引导更多央行低息资金惠及民营和普惠小微企业 。
15.切实满足企业生产性金融服务需求 。推动信贷资金惠及更多制造业企业 , 持续提升企业首贷率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 。切实保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 助力稳固小微市场主体基本盘 。力争到2022年3月末 , 全县新增企业首贷户100户 。
16.提高创业金融扶持力度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 加大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 ,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 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 , 最高300万元 。
17.完善金融纾困助企机制 。推进实施“连续贷+灵活贷”机制 , 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贷款的续贷、展期等服务 。二季度新发放无还本续贷 13 亿元 。
18.加大文旅企业金融支持 。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 ,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及重点文旅项目等加大信贷投入 , 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 拓宽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 , 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 , 扩大文旅消费 。
促进受疫情影响行业加快恢复
19.发挥消费券杠杆效应 。按照“政府补贴、商家促销”原则 , 精准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相关景区发放政府消费券 , 引导鼓励相关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 恢复消费市场热度 , 共同形成促消费联动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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