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河北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河北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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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根据政策,省本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38种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起付线200元,多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负担60% 。门诊慢性病实行单病种年度限额支付管理,单一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支付限额 。省本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由4%补充保险基金支付,门诊慢性病费用不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河北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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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为38种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起付线200元,多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统筹基金负担50% 。单一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单独执行年度最高限额管理,不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河北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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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参加省本级公务员补助(或10%补充)医疗保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申报资格、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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