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职工陪护假规定多少天


广西男职工陪护假规定多少天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 。
【广西男职工陪护假规定多少天】第二十七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女方怀孕期间 , 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 ,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 , 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 , 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 , 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 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 , 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
产前检查陪护假根据产前检查的需要可以分散休 , 也可以连续休 , 累计不超过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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