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助学政策 宁夏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三 )


5.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并且无色弱和色盲,无纹身 。
6.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cm~174 cm;男生:身高172 cm~184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
7.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十 联合培养项目
1.学校与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实施“3+1”本科联合培养,“4+1”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相应年限,有意向赴国外学习的可通过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
2.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 。学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日语、应用化学、环境设计、音乐学、体育教育”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注明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两校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 。
3.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又获批由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获得双校双支援 。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化学”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浙江工业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加盖公章予以认可 。
4.2020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软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物联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金融学”专业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学生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由两校教师共同培养,修业期满、达到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注明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两校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 。
5.2019年,学校与厦门理工学院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工程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开展“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厦门理工学院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 。
6.2021年,教育部将学校列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获批由陕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两校在“汉语言文学、英语、应用化学、绘画等专业”施行“1+1+2”培养模式,第二学年择优推荐至陕西师范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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