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公告解读( 三 )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 。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
八、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
一是网络办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税务机关提供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并确认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后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快捷 。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
二是邮寄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各省(区、市)税务局将指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 。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条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邮寄申报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
三是大厅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
九、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相关信息 。纳税人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
为便于后续服务和管理,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比如2021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十、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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