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总章程( 二 )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
(二)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照学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 。
学校相应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类专业
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音乐类专业
按专业成绩(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查,入学后3个月内组织复查,审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大数据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8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900元/生?年(根据住宿人数,公寓基础设施收费)、1000元/生?年(四人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
第二十二条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 。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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