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总章程( 三 )


3.奖学金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每年经评审可获得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都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含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学习进步奖”,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进步明显的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
4.助学金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有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
5.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实践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以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十四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就读(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八条 咨询联系
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咨询电话:0379- 65928855
6592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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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
http://zs.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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