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流程 中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


条件+材料+流程 中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


中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条件
1、有自住房 , 且在我市最近连续参保满1年;
2、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在我市最近连续参保满3年的人员;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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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省政务网上实名注册登录后 , 搜索“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事项 , 根据申请人自身实际情况对应上传所需材料 。
点击进入:网上办理入口
2.受理地公安机关窗口受理、预审核;
3.受理地公安机关窗口通知申请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线下窗口;
4.受理窗口核验原件无误后 , 为申请人打印审核结果(省内的录入“一站式”迁移 , 省外的打印准迁证) 。
【条件+材料+流程 中山稳定居住入户办理指南】5.申请人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省内的凭“一站式”系统反馈的审批结果)办理落户手续 。
线下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到拟迁入地受理部门申请 , 填写个人入户声明书和入户申请审批表 。
2.受理部门审核证件材料无误且符合入户情形的 , 为申请人打印审核结果(省内的录入“一站式”迁移 , 省外的打印准迁证) 。
3.申请人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省内的凭“一站式”系统反馈的审批结果)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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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省外户籍人员迁入且有15-20周岁随迁小孩的 , 由市局审核 。审核时限:8个工作日 。
省内迁入、省外迁入且随迁小孩年龄不在15-20 周岁、省外迁入且没有随迁小孩的 , 由分局审核 。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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