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四 )


(九)公示录取结果 。投档结束后 , 区教育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录取结果 , 公示期为7天 。申请人可通过“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 , 可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 , 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 。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天内进行复核 , 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
(十)注册 。公示结束后 , 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 。逾期不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 , 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 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 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入学积分自动失效 。
第八条通过本细则未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 其申请人可自行到经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为随迁子女申请报名入学 。
第九条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 在校期间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接收学校要为已入学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 , 并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 , 确保其在学历认可、入队、入团、评优、选拔学生干部及参与各类活动方面享受与本区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 。同时 , 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庭联系 ,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 帮助学生尽快融入校园生活 。
第十条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 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 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 立即取消其当年的申请资格和已申请成功的公办学位 。
第十一条对接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 由区纪委监委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 有效期为3年 。实施期间 , 若上级出台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新政策 , 则根据新政策再行调整 。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办理工作流程图
【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2022年修订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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