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就失业登记问题解答

【2022天津就失业登记问题解答】

2022天津就失业登记问题解答


问:就业登记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劳动者,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办理就业登记 。
问: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新签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1.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办理;
2.到市或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进行线下办理 。
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首次办理就业登记,还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用人单位在本市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劳动者在本市首次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到市或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
问: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答: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填写《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登记表》,可到任意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下同)办理就业登记 。10月8日起,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一并办理 。
问: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单位就业方式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按灵活就业方式办理 。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退工备案手续?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到全市任意一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退工备案手续 。
问: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备案手续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备案手续后15日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相关凭证交予劳动者,并书面告知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事宜 。
问:原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退工备案手续的,新的用人单位可否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答:可以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办理退工备案,由新用人单位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直接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
问: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
2.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3.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的;
4.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的;
5.从各类单位辞职的;
6.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的;
7.终止从事个体工商户的;
8.承包土地被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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