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流程
登记入学招生流程主要包括网上报名、审验资料、微调入学片区、办理入学手续 。
1. 网上报名。教育局统一报名时间,各小学、幼儿园通知家长网上预登记报名;法定监护人登录“招生转学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学位申报 。逾期未能申报的,待录取结束后,调剂分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2. 审验资料。法定监护人携带户籍和房屋居住证明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 。审验通过即获得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 。不能提供可认定依据的,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进行分配 。
3. 微调 入学片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转学平台”核定的各学校入学人数、当年招生人数,动态调整各学校的招生片区,确保各学校都能够正常招生 。
4. 办理入学手续。教育局按照调整后的入学片区,由“招生转学平台”自动分配,确定各学校的取得学位名单,并通过多种途径将学位录取情况告知法定监护人 。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登录“招生转学平台”,按电子《入学通知书》的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5. 各乡镇中心学校对口直升。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根据乡镇对口情况,直接安排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到;有城区购买房产的,并且符合房屋年限政策的按照“登记入学招生流程”进行招生 。
6. 均衡分班。学生报到注册后,由招生系统按照学生性别、民族、居住小区、毕业学校等因素随机进行均衡编班,学校根据系统中分班名册设置班级 。
住房认证
1.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住建部门证书(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商品房 。
2.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的只有住建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未取得住建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购买房屋备案时间在系统登记入学时间以前的商品房 。
3.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因拆迁安置或持有公证书的小产权房 。
4.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名下由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 。
5.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具有公证的祖辈去世遗产房屋 。
6.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持有具有宅基地证的自建房 。
7.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没有购买房屋的(租房) 。
凡符合 前六项任何一项条件 的住房 可以提供房屋认证依据报名,凡符合第 七项条件的,待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应入学学生招收完毕后,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参与摇号入学,未摇 准的 由教育局统筹进行分配 。
房屋认证依据
(一)商品房 。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
(二)小产权房。提供拆迁协议或公证书 。
(三)公租房、廉租房 。提供公租房、廉租房证及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
(四)租住房 。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家庭 无房证明,提供居住证(红寺堡区户籍外的)、租房合同及2022年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
九、户籍认证
户籍主要是验证应入学学生和法定房屋产权持有人是否为监护关系 。
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惠顾政策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和本地学生享有同城待遇,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中心(第五中学)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当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