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2022西安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通知原文 2022西安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西安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 ,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 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结合《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 , 制定本指导意见 。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定义
本指导意见所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是指加强资源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 通过信息共享、流程优化 , 提升办事效率 , 各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联动 , 强化过程管控 , 健全监督体系 , 指导开发企业优化施工管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 购房人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实现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各区县、开发区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 。
(三)工作目标
各部门以“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为抓手 , 各司其职、加强协作 , 在我市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大力推进“交房即交证” , 逐步推广购房人在交房现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工作模式 , 努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财产登记领域办理环节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获得感和满意度最高的营商环境 。
(四)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 , 规范审批 。“交房即交证”全链条涉及部门 , 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开展具体工作 。
2.各司其职 , 优化程序 。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 , 谁负责”的原则 , 切实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 , 在确保审批标准、验收规范、登记准确的基础上 , 对涉及开发企业的工程许可、项目验收、权调审查、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做到部门间紧密衔接 , 简化材料 , 优化流程 , 努力减轻企业群众办证负担 。
【通知原文 2022西安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3.协调配合 , 及时反馈 。各部门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财产登记有关要求 , 配合开发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审批、验收、权籍调查、税务等业务衔接 , 对于开发企业遇到的问题 , 应积极协调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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