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奖助学金 银川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二 )


第十八条
(1)我院与福州大学实施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 , 每年选派“化学工程与工艺、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质量与安全、土木工程、风景园林、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商务英语”等各专业优秀学生 , 以“1+2+1”或“2+1+1”的模式与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
(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与福州大学实施“2+2”专业人才培养实验班 。
(3)“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专业依托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共同培养面向ICT(信息通信技术)行业的应用技术人才 , 共同建设智慧城市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 共同打造宁夏领先的信息通信应用体验中心和推广中心 , 毕业生由中兴通讯推荐就业 。
(4)各本科专业均可在毕业前申请福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合作院校学习深造 。
(5)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
(6)宁夏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
(7)学校与宁东管委会在石化、电力、机械类本科、专科专业联合开展300人定向培养 , 2019年-2021年每年100人 , 学生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并每人享受4500元补助 。
第十九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
第二十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 , 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 凭银川能源学院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 ,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
第四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院根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 , 设有: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分为6000元/生/学年、3500元/生/学年、2500元/生/学年三个档次;
4、希望奖学金:分为1000元/生/学年、700元/生/学年、500元/生/学年三个标准;
5、燕宝助学金:宁夏籍优秀高职学生享受燕宝助学金2000元/年 , 连续资助三年;
6、国家助学贷款单项奖学金3000元/生/年 。
6、助学贷款:统招本、专科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学年可贷12000元信用助学贷款 。
第五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入学后 ,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经审核合格者 , 颁发银川能源学院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 , 符合《银川能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 , 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十三条毕业生就业 ,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 学院进行就业指导 , 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与自主择业 。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本科专业学费:19800元/年、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22800元/年;
专科专业学费:9800元/年、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学费12000元/年(宁夏籍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每年减免4200元) 。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 一般为每学年1800元—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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