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奖助学金 银川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奖助学金 银川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银川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银川能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规范招生行为 ,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本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院名称:银川能源学院 。(学院代码:13820)
第二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银川能源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 。
第六条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 德、智、体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七条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
第八条 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 , 办学23年来 , 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 , 坚持应用型本科的培养定位 , 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 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 , 形成了能源与化学工程类、能源与电气工程类、汽车与机械工程类、土木与建筑工程类、生物与农业工程类、商务与金融工程类、传媒与信息工程类、艺术与教育类专业集群 。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 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
第十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 , 确定调档比例 。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 , 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 , 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录取 。理工类单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 , 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 , 予以退档处理 。
第十四条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其他非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认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 , 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 , 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
文理科计划通用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时 , 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均相同时 , 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 。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