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小学招生政策2022


南京建邺区小学招生政策2022


建邺区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招生办法
【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
【公办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除双胞胎(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多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②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
③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③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户籍所对应的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④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须在入学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2、特殊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
3、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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