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动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 )


(二)落实支持政策
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可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并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加大育训结合激励力度,将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纳入职业学校育训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将教师额外承担的培训评价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因素范围,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承担培训评价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 。对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成绩突出、作出贡献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在落实相关经费资助、畅通师资职业发展通道、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
(三)健全投入机制
对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职业学校,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在政策、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对评价成本进行核算,合理确定评价收费标准 。鼓励学校教学实训资源与培训评价资源共建共享,强化各类基础条件保障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推动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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