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发布新政策

【2022年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发布新政策】

2022年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发布新政策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工会决议,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可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 。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务资料超时限的,可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办理相关业务 。
以上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
四、承租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郑州市无自住住房承租其他住房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提取最高额度由每年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 。
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
六、本通知自2022年6月6日起实施 。
省直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一)支持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暂时不能按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将2022年剩余月份应按月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推迟缴存 。申请缓缴后可于当年企业困难情况好转后随时补缴,也可于2022年12月31日后分期或一次性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省直资金中心不会因该时间段无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而不批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申请流程
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企业经办人到省直资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
具体流程是:企业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降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网上下载)、 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向省直中心提出申请即可,缓缴企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正常缴存期间相同 。
(二)支持困难职工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受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减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困难的贷款职工,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息后,可将今年剩余期次应按月归还的贷款本息推迟到年底前归还,省直资金中心对这个时间段内发生的贷款逾期不收取罚息、不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上传逾期记录 。2022年12月31日前,贷款职工可根据家庭收入情况采取每月先还一部分、几个月还一次或到年底再一次性清偿的方法归还 。
申请流程
贷款职工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需要借款人到省直资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或热线电话申请即可 。
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延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一是登录省直资金中心网站,依次打开【互动交流】→【网友留言】→【在线留言】,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申请延期归还贷款本息”的留言即可 。二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转人工 。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会登记贷款有关信息,以确保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不作逾期处理 。
(三)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职工延时办理业务
受疫情影响职工在办理提取、贷款业务时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契税凭证、声明授权书、个人住房贷款预审表、二手房买卖协议、二手房资料预审登记表等资料超时限的,可向省直资金中心申请资料延期,在 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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