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三 )


(二十三)规范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禁止外出,最好单独居住,不能单独居住者,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量保持相对独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八、科学划定风险区域
(二十四)规范风险区划定流程 。县(市、区)发生疫情后,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即组织专家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对存在传播风险的,要迅速划定和公布高、中、低风险区;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的,可不划定风险区 。确需实施全县封控管理的,由省总指挥部组织专家研判决定 。
(二十五)严格高、中、低风险区管控 。高风险区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措施;中风险区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措施;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内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执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措施 。中高风险区人员原则上不流出;低风险区人员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旦发现风险人员流出本地,要在 2 小时内通过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或函件向流入地发出协查单 。
(二十六)规范风险区降级标准 。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
九、规范组织实施疫情处置期间检测
(二十七)优化区域核酸检测方式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省会城市中的疫情所在区,一般城市中的疫情所在市的城区,农村地区的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每日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连续3次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 。在流调研判基础上,可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 。
(二十八)明确风险区核酸检测要求 。中、高风险区在实施封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1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封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
(二十九)明确涉疫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式 。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对轨迹涉及的重点场所,快速完成一轮全员核酸筛查,后续可每天至少20%的抽样核酸检测或按照辖区核酸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
(三十)补充运用抗原检测 。出现本土疫情后,在区域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时,可采用抗原检测作为补充 。中、高风险区在实施封管控后,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
十、安全转运风险人员
(三十一)明确阳性感染者转运方式 。转运阳性感染者时原则上用救护车,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 。发热人员转运参照阳性感染者执行 。
(三十二)明确密切接触者转运方式 。密切接触者要在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使用大巴车等专用车辆时,要严格做到驾驶室与车厢物理分离,坚决杜绝将核酸阳性人员与密接人员共同转运 。入境人员参照密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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