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仑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公告( 三 )


(三)公办和参照民办招生学校同步录取 。
第一阶段:公办和参照民办招生学校同步录取 。
1.参照民办招生学校分两类录取
(1)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 第一志愿优于第二志愿 , 第一志愿未招满的在第二志愿进行补录 。
(2)参照民办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本校初中部 。
2.公办学校分三类录取
(1)第一顺序位的学生录取 , 因超过招生计划 , 未被录取的第一顺序位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
(2)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
(3)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录取 。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
1.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继续按照录取顺序位 , 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 , 并依次录取 。
2.申请积分入学学生录取 。
(四)录取原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 , 继续执行如下政策 。
(1)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
(2)若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 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
(3)各义务段学校地段生(户籍在本街道内)按下列顺序录取:
①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 自然村村民(若已拆迁不再享受村民优待);
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 , 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③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 , 其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④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 , 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 , 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 , 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 , 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 , 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 ,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 , 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确定录取学生 , 满额为止 。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 , 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 , 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适龄儿童户籍在报名时间要求之后至8月31日之前迁入的 , 需到学校现场登记 , 若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4)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 , 按照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22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规定执行 。申请积分入学学生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 当积分相同时 , 有有效房产的优先 。报名参照民办招生学校未被录取的儿童 , 按照同类靠后原则 , 优先录取未报名参照民办招生学校的儿童 。
(5)在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基本原则、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 , 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 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
工作要求
(一)就近免试入学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 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 保证本区户籍儿童的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 。
(二)均衡编班 。平行班级必须做到各类学生人数均衡、性别均衡、师资均衡 , 各初中须做到学业成绩均衡(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准) , 不得另行组织分班考试 。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42人以内 , 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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