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公告( 二 )


3.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 。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
区直属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范围
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月湖街道、西门街道、江厦街道、南门街道、鼓楼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内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在古林镇、高桥镇并属于爱菊艺术学校姚丰校区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
(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并申请就读区直属小学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入学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主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户籍在本区内的只能选择户房一致的房产,并以此作为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之一 。各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
(三)志愿填报
本区适龄儿童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持居住证”入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小学不包括招收随迁子女的小学 。
选报民办小学的,可以在本区内招生的民办小学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 。
(四)现场审核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 。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区教育局和各小学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所在地参加现场补报名 。已通过报名地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
(五)公民办小学录取基本流程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民办小学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
(2)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小学名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布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操作规则另定 。市属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等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
2.公办小学录取
各小学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以下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予以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本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亲)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服务区,而且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如果该批次适龄儿童超过本小学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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