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公告


2022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公告


2022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2年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
招生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
三是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属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校具体实施;镇(乡)、石碶街道小学招生工作由各教辅室统筹安排,各校具体实施 。
招生办法
(一)合理确定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下达公办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以下简称小学)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小学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 。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 。
(二)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及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区直属小学适龄儿童须持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镇(乡)、石碶街道小学适龄儿童须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各教辅室审批 。区教育局、各教辅室审批通过准予延缓的适龄儿童,由各服务区小学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统一录入《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 。
【2022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公告】2.招生范围
公办小学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 。镇(乡)、石碶街道小学服务区以各教辅室公告为准 。
民办小学按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华茂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可在我区招生 。符合本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民办小学报名开始日期之前已具备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民办小学招生 。各小学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以上民办小学不包括招收随迁子女的小学 。
3.招生安排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2022年海曙区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做好本校的招生工作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合理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宣传时不得作升学承诺,公办小学不得以“帮扶”“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小学招生宣传 。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区公办小学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对象为父母暂住在海曙区并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一方在宁波大市内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招生方案报相关教辅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
2.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户籍残疾儿童入学评估,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至普通小学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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