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小学招生公告( 二 )


(8)其他户口挂靠情况 。
3.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应当接收户口在江北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实施审批地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实施公民同招,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1.招生对象:符合江北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报名时已具备报名条件 。
2.录取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7月5日前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选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报名地教育局按照录取流程和分类排序安排就读 。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后,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进行补录 。
自愿放弃户籍或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 。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 。
入学条件:需要在我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凭江北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情况,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区内小学一年级的申请 。同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22年5月底,在江北区暂住6个月及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大市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2022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
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
监护人须作诚信承诺,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 。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信息核验不符合报名地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参加补报名 。已通过报名地教育局报名资格的核验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其他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的招生 。
2 .志愿填报
具有江北区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选报民办学校的,可以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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