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柔性引进人才申请人才住房条件

【青岛西海岸柔性引进人才申请人才住房条件】

青岛西海岸柔性引进人才申请人才住房条件


柔性引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 , 并持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山东惠才卡》;
(二)与西海岸区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含 3 年)合作协议 , 每年实际给付人才计缴所得税不低于 4 万元 。
注: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 , 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 5 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 , 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租赁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
(3)夫妻双方均符合配租条件的 , 只能申请一套住房 。人才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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