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 )


①祖孙三代同住(儿童少年户籍地址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一致),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报名入学 。
②具有城区非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城区无房租房的(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且发证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以上,用途须为住宅,租住地须与户籍在同一街道或功能区),依据其租住的房产报名入学 。
③具有城区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城区无房租房的,到其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报名入学 。
④具有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若同时满足以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可到指定的城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学:一是父母至少一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须由用人单位连续按月缴纳)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须正在营业),截至2022年8月31日务工或经商满六个月以上 。二是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在经商、务工所在镇街租住房屋半年以上(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且发证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以上,用途须为住宅) 。
注:城区指环秀街道、通济街道、通济新区、潮海街道、北安街道、龙山街道、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下同 。
2.非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非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即墨区入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1)父母至少一方与即墨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须由用人单位连续按月缴纳)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须正在营业),截至2022年8月31日务工或经商满六个月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即墨区居住证,具有青岛市七区(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城阳、西海岸、高新区)户籍的不需提供;(3)父母在城区有自有房产(房屋产权证用途须为住宅),或在经商、务工所在镇街(功能区)租住房屋半年以上(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且发证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以上,用途须为住宅) 。
(三)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不可兼报,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其他学校 。计划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参加网上信息采集 。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必须录取全部已报名学生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依据报名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进行 。参加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原区划学校安置入学 。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即墨区,学校提前上报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我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报青岛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
(四)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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