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类单位 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


第四、六类单位 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


2022年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
(第四、六类单位)
指标内容
指标数据
指标分值
说明
企业新增就业用工
2021年12月缴费参保人数为100人-500人的企业在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增加5%-10%
2
第四、六类单位中属于企业的,适用该分数项 。
该计分项中,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为自2022年1月至通知发布之日的前一月的月平均缴费参保人数,须提供企业社保缴费系统中2021年12月至今的各月企业总缴费参保人数截图等佐证材料 。

2021年12月缴费参保人数为100人-500人的企业在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增加10%以上
5


【第四、六类单位 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2021年12月缴费参保人数为500人-1000人的企业在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增加5%-10%
5


2021年12月缴费参保人数为500人-1000人的企业在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增加10%以上
10


2021年12月缴费参保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企业在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增加5%-10%
10


2021年12月缴费参保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企业在2022年的缴费参保人数增加10%以上
15

申报人员文化程度
博士研究生
50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大专以下学历不计分 。

硕士研究生
40


本科
30


大专
20

申报人员技术能力
正高级职称
50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从事证书相关职业 。

高级(副高)职称、高级技师
40


中级职称、技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0


初级职称、高级工
20


中级工
10


初级工/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广东省内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5

指标内容
指标数据
指标分值
说明
申报人员社保年限
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每连续增加1个月
1.5
在申报单位社保缴纳时间须连续不中断,如在关联单位(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缴纳社保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同时其注册地址须在荔湾区辖内 。
申报人员个人纳税
2020、2021年度在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含)以上 。
40
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个税纳税清单 。

2020、2021年度在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含)-10万元 。
30


2020、2021年度在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含)-5万元 。
20


2020、2021年度在荔湾区税务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含)-2万元 。
10

其他
申报2021年度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如2022年度仍申报并符合条件的
5

第四类单位:区文广旅体系统相关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管部门:区文广旅体局):
1、区文广旅体局属下事业单位 。
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
3、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荔湾特色民间工艺的非遗保护企业、传承基地 。
4、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省、市、区级名单由对应的文化部门以正式文件印发确定) 。
5、省级及以上非遗大师推荐的从事非遗行业的后备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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