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武鸣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二 )


③租房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2张)、房屋租赁合同及能证明实际租住的材料(房租、水电缴纳凭据等) 。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 。(武鸣区户籍儿童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不用提供务工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2022年7月8日前签发(订) 。
为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家长可向学校主动提供购房后实际入住和营业执照实际经营的材料(如水电费缴纳情况、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
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参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学校审核 。
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城区户籍学校服务地段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1.各学区、各小学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等规定,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使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
2.各学区、各小学要主动与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动员适龄儿童报名入学 。如发现有适龄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按属地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
(二)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对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优抚对象和符合城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政策的特殊贡献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创造条件安排中、重度残疾儿童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城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
(三)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城区各小学的招生地段由城区教育局、各学区统一协调划定,所有学校招生必须服从城区教育局、各学区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配 。
2.学校招生要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新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 。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均衡编班,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
3.各学区、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关于严肃2022年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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