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武鸣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2022年南宁武鸣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各学区、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家育才未来学校:
为确保我城区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2〕6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2〕 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我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武鸣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①中心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需年满6岁半,即2016年2月29日前出生;②其他条件不具备的小学,报学区并经城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至7周岁 。)
二、入学规定和办法
(一)武鸣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报名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入学 。除盲、聋哑、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外,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应在户籍所属学校随班就读或接受送教上门 。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等),户口簿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 。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如《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等(可凭身份证到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局自助打印,下同),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实际居住 。(具体材料详见各学校的招生简章)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基本条件
(1)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
(2)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区以外,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
2.报名材料
申请就读武鸣区中心城区学校的,需向地段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各地段学校具体负责审核验证,并上门实地核查,形成地段生报名初审材料经学区复核后上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1)户口簿 。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等 。
(2)居住证 。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武鸣区户籍不用提供) 。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有独立产权房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购房的且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或其他的房产证明材料 。
②三代同堂居住的 。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武鸣中心城区的,需提供祖辈及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共3张)以及能证明祖孙关系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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