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武鸣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三 )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1.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订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城区教育局审核 。经城区教育局审核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
2.依法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在本城区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武鸣区范围内招生 。
3.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方式和录取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可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但不能兼报 。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报名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 。
(五)明确招生工作时段
1.发布招生入学工作预警 。6月下旬,城区教育局要针对当前学位供给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招生期间,对城区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
2.公布招生地段 。6月中下旬,城厢镇各小学、实验学校将学校招生地段划分方案报城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张榜公布 。
3.各校公布招生简章 。2022年 6月30日,全城区各学校向社会公布统一制定的招生简章(附件1) 。
4.报名时段 。
(1)网上报名阶段(仅限于报读中心城区小学)(7月1日—7月8日),报读中心城区小学的家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
(2)现场报名阶段(7月9日、10日)
7月9日,户籍儿童(不含挂靠户籍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
7月10日,随迁子女、挂靠户籍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
5.实地核查 。7月11日-15日,中心城区各小学要详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实地核实是否实际入住、是否实际经营等 。
6.提出录取意见 。中心城区各小学认真复核报名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提出拟录取名单和不予录取名单,填写《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花名册及统计表》(附件4),报给学区审核同意后,7月18日前报城区教育局(实验学校则直接报送) 。
7.张榜公布 。中心城区各小学分别于7月20日、7月27日前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经核准的新生名单 。中心城区小学分两次进行张榜公布:
第一次张榜公布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
张榜公布对象:武鸣区中心城区户籍儿童(挂靠户籍除外),有以下三类:A类(房户一致、独立产权)、B类(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 C类(有户无房或非独立产权房) 。
第二次张榜公布时间:7月29 日上午9时 。
张榜公布对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以下四类:D类(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E类(三代同堂或非独立产权房)、F类(买房但未实际入住、目前暂时租房)、G类(租房),挂靠户籍的根据家庭实际住房情况归入D—G类 。
并按要求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式样见附件5) 。
非中心城区小学将新生花名册报各相应学区审核,于7月29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式样见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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