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厦最新防疫政策( 二 )


二、11月11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旅居史的,以及与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入(返)厦人员,和曾于11月19日乘坐过G7092次高铁、11月21日乘坐过G8300次高铁、11月22日乘坐过D931次列车的入(返)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


三、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接受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集中医学观察,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的区)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需查验入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抵厦后需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社区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并按我市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


五、有发生本土病例的地区(详见附表)入(返)厦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抵厦后需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


入厦最新防疫政策




六、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区域,如必须前往,返厦后务必向所在社区(村)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外省旅游、出差返厦后,建议主动到我市各大核酸检测点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


七、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外包装消毒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八、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1号通告要求,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生本土病例的重点关注地区入(返)厦人员,请主动登录“i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信息自助登记】,选择【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自主登记】进行信息申报 。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市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入厦最新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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