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收到了不少网友的咨询,其中网友梦轩萍缘问到:“请问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条件下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到了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时候,公司如果不同意怎么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与员工解聘时有啥本质区别吗?
相信有不少小伙伴对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比较陌生的,心里也会跟随一连串的疑问吧?那么,今天就来解答一下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热门问题↓
【概念】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但并不代表没有终止时间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签订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疑问一
如果到了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如果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疑问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与员工解聘时有啥本质区别?
当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
当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法定理由,若是以法定理由解除或终止,则只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若没有法定理由想解除或终止,则需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推荐阅读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 劳动聘用合同
-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中止
-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效力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劳动法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婚丧假
- 个人申请解除合同申请书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 员工合同到期离职流程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 劳动法2021年产假新规定 产假工资标准
- 2021工伤赔偿新规 新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规定
- 取出后怎样处理
- 员工带走商业秘密不属劳动争议 公司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