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拘禁的要素 非法拘禁时间是几小时构成犯罪


构成非法拘禁的要素 非法拘禁时间是几小时构成犯罪


法拘禁罪 , 在我国刑法第238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 , 即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 从重处罚 。第四款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 , 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拘禁罪 , 系典型的继续犯 , 即非法拘禁的行为发生后 , 被害人始终处于被非法拘禁的情形 。那么非法拘禁行为 , 被害人被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才能认定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呢?
一、旧规:24小时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 自2006年7月26日起施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之规定 , 一般情况下 , 非法拘禁他人持续达到24小时以上的 , 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 。
根据举轻以明重的原则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他人构成犯罪 , 一般情况下都需要持续时长达到24小时以上 。作为普通人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而构成犯罪的 , 一般情况下持续时间也应当达到24小时以上 。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即2006年7月26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 , 从2006年7月26日起 , 非法拘禁罪在一般情况下要求拘禁的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 。
非法拘禁罪 , 在一般情况下要求非法拘禁被害人的时长达到24小时以上 , 基本已经成为共识 。
二、新规出台:24小时还是12小时?
【构成非法拘禁的要素 非法拘禁时间是几小时构成犯罪】但是 , 随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该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的出台 , 非法拘禁罪的非法拘禁持续时长究竟是达到24小时还是达到12小时 , 又存在较大争议 。
一是 , 《指导意见》第18点规定 , “黑恶势力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 , 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 , 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二是 , 《意见》第六点也进行了复制摘抄 , 规定“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 , 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 , 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
三是 , 《指导意见》第36点还规定“本意见颁布实施后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或者单独制定的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如与本意见中有关规定不一致的 , 应当按照本意见执行” 。
四是 , 《意见》明确规定“本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