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间借贷利率多少合法 借条上怎么写利息合法( 二 )


借条样式5: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 。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 。若张三不能按时还款,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张三应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偿还借款 。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 。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答: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但要注意逾期利息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合法 。如借条样式4中,属于双方对逾期利息约定不明,此时应按年利率不超过6%计算逾期利息 。借条样式5中,双方约定逾期利率24%,不超过法定的利率标准,合法、有效,故此时应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 。即,借条样式4与借条样式5中的逾期利率是不同的 。概括地说,就是:
1) 未约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约定不明确——>按年利率不超过6%计算逾期利息;
2) 未约定借期内利息+约定逾期利率不超过24%——>按约定逾期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故,借条样式4中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0.5%(月利率)×8(逾期期限)=4000元 。借条样式5中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24%(年利率)÷12×8(逾期期限)=16000元 。
律师提示: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双方可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的逾期利息 。
▌问题5: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是否可以主张借期内的利息?应按多少计算?
借条样式6: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 。张三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
借条样式7:现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0元整(大写:壹佰万元) 。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
答: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借期内的利息应根据借贷主体来确定 。如果借贷主体是自然人之间,则视为无息借贷 。如果借贷主体有一方不是自然人,则视为有息借贷 。利息要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
因此,借条样式6中,应视为无息借贷 。借条样式7中,视为有息借贷 。
律师提示:自然人之间借贷,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借贷 。除自然人之外的借贷,无论是否约定利息,均可视为有息借贷 。
▌问题6: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借条样式8: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 。张三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偿还借款 。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 。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借条样式9:现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0元整(大写:壹佰万元) 。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并未依约偿还借款 。在2015年8月30日,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才还清借款 。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答: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借条样式8中,因张三和李四对约定借期内的利率约定不明确,视为无息借贷 。故,其逾期利息可参照问题4主张 。借条样式9中,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李四对借期内利率约定明确,但因属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应视为有息借贷 。故,逾期利息应按最终确定的约定借期内的利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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