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区2020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 二 )


(四)供应选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程序 。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个人),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005001-006000号段内往期放弃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个人) 。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006001-007000号段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个人)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顺序号,轮候对象进行选房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轮候对象在既定时间内不能到场或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个人)及单位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祖房租赁资格 。
对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租赁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二)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
(三)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
(五)其它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 。
七、动态审核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家庭(个人),由我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其选房轮候顺序号不变;不再符合条件的,由我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
八、结果公示
【郑州中原区2020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本次轮候供应结束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选房情况进行汇总、制表、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
九、补充说明
本次供应剩余房源编制方案上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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