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规范】沉降观测计划
根据《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199)及设计要求 , 需要对所建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 现制定沉降观测计划 , 希 认真遵照执行 。
一、沉降观测示意图:
它包括的内容为: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 。
二、水准基点的设置:
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沉将观测的原始基点 。 Ⅰ区和Ⅱ区分别东西两方的围墙边设置两个浅埋式水准基点 。 整地块内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基点 。 水准基点要埋设紧固 , 不得设在道路、回填、河岸或建材堆放等处 , 与建筑物的间距50m内 , 其埋设详图如下 。 深埋式水准点 浅埋式水准点
三、沉降观测点标志:
观测点标志的设置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点位布置 。
1、其标志本身应牢固、不位移、不扭转、不变形 。
2、与墙身应有一定的距离 , 保证线在其上部垂直放置观测标尺 。
3、观测点标志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
其具体做法见下图 。 沉降观测点应随基础完成 , 主体上升及时埋设 。 有柱的地方应与钢筋焊接 , 砖墙部位采用C20细石砼现浇 , 200mmx200mmx240mm 。
四、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的布置点进行布置 , 高度按相对标高+0.500高度设置 。 对多个点进行统一编号 。 并绘制沉降观测点平面位置示意图 , 比例按1:100-1:500 , 并标明每点间的距离 。
五、沉降观测的仪器及人员安排:
采用精密的工程水准仪和刻度精密的水准尺进行沉降观察 。 观察时仪器和人员应作固定 。 每次观察时采用环形闭合法或往返闭合法进行检查 。 同一观察点两次观测差不得大于1mm 。 如有困难至少每幢建筑的人员和仪器应相对固定 。 这样可减少因操作方法、读数、仪器等原因而引起的误差 。
六、沉降观测次数和时间:
第一次在沉降观测点安设稳固后立即进行 , 并做好初始值和沉降观测示意图 。 以后每层应观测一次 , 主体完工观测一次 , 装饰全完观测一次 , 竣工验收前一次 , 最后竣工移交甲方进行观测 。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 , 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 , 应立即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 并及时报告 , 采取措施 。
七、其他:
1、每次观测应通知甲方或监理一同参与观测 。
2、及时填写整理沉降观测记录表 , 并签字盖章 , 及时归档 , 作为该单位工程技术档案的一部分 。
3、露出部分的沉降观测点标志应两度红丹防锈 , 并经常检查是否生锈 。
162mm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沉降应按倾斜控制 。 一般18层的高层 , 层高按3m计算 , 高H=54m , 则控制整体倾斜为0.003H , 约162mm 。 体形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应≤200mm 。
高层住宅楼沉降原因主要有高层住宅楼本身和自然条件及其变化内外两个 方面的原因 。 其内部原因就是高层住宅楼本身自重、所受荷载及结构型式等;而其外部原因则包括高层住宅楼所附属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建筑环境的复杂影响等 。
建筑沉降观测不仅能够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 还为以后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 , 同时也为今后建筑物的结构和地基基础合理设计积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