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提纲怎么写【精选10篇】( 九 )


在马克思看来 , 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 , 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 。 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 , 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 。 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 , 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 , 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 , 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 。 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 , 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 。 他认识到 , 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 , 才有认识的发生 , 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 。 为此 , 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 , 当作实践去理解” 。 另一方面 , 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 , 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 , 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 , 即对象性的活动 。 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 , 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 。 ”这样 , 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 , 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 , 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 , 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 , 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 , 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 , 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 。 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 , 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 , 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 , 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 。 因此 , 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 , 它的所谓“客观性” , 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 , 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 , 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 。 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 , 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 , 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 。 于是无论如何 , 在一定意义上 , 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 , 个人是社会的成员 , 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 。 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 , 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 , 这是它的本质属性 , 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 。 作为单一个人 , 活动的空间和时间 , 接触的人和事 , 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 , 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 , 人身处于社会当中 , 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 , 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 , 晦朔相比于春秋 。
在此 , 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 , 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 。 恰恰相反 , 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 。 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 。 既为“实在” , 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 , 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 。 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 , 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 , 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 。 但这里的“本质” , 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 , 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 。 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 , 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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