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班费是怎么算?


东莞加班费是怎么算?


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 ,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东莞加班费是怎么算?】(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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