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基·俊园楼宇认购书“埋坑” 2万元定金“打水漂”( 二 )


谢德平律师认为,由于购房者在签订《楼宇认购书》之前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发现开发商公示合同文本中的陷阱 。目前《楼宇认购书》已经生效,若拒不签署开发商已经公示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购房者很可能承担2万元定金损失 。
【朗基·俊园楼宇认购书“埋坑” 2万元定金“打水漂”】谢德平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今后在签署《楼宇认购书》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理解《楼宇认购书》及其他相应的公示文件,防止在达成协议后,才发现有关问题,给自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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