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电瓶车撞人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开电瓶车尽管非常的方便,但是有些人在驾驶电瓶车的途中,因为不留意安全规则而发生了事故,将某个行人给撞了 。在这种情况下可不能再行驶了,那么电瓶车撞人的处理办法有哪些?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
一、打122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电瓶车撞人的处理办法有哪些】(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
二、责任认定 。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 。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
(三)责任推定 。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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