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违章建筑呢


哪些属于违章建筑呢


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的房屋拆迁不一样,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各地一般都是根据土地法和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法规制订的补偿政策,但最基本都是按照三证来实行的,若没有这三证,农村房屋拆迁时,就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一、无证农房不一定是违章建筑
无证房并非法律概念,其本身含义不明 。法律字典里见不到无证房、有证房这些名称 。由于历史原因,现实中很多农房没有完备的合法证件,原因如下:
1、由于法律或政府政策调整使得一些老房被违建 。新法出来了,新增加了手续,造成原来的老房被违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1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房屋登记办法》2001年8月15日起施行 。那么对于1984年1月之前的房屋根本不可能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依照现在的法律就是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这些就是被违建的范围 。
2、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的原因,一些人不依照法律程序建造了房屋,但是有关部门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其及时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3、一些群众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强、盲目行事造成的 。很多人不知道翻盖还需要申请手续 。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依据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规定:“一、关于时间界限 。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 。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 。”因此,1984年是个重要的时间界限
三、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房屋证件不全,手续不完整的,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 。以下四种情况可以补办手续:
(1)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间建成,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进行建设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
(2)1990年4月1日后建成,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包括: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建设但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屋;3.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 。
(3)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 。
如果你对法律有足够的了解,确保你的建筑不是违建,那么一定要对方出示违建通知书,然后拿通知书去法院起诉 。如果没这个违建通知书,法院不予受理 。
友情提示:各地政策稍有差别 。
四、无证农房的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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