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家兆企业管理状告华侨城物业,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讯 1月7日,据企查查,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物业南京分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服务合同纠纷。
??该案的原告为南京家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兆企业管理”),被告为华侨城物业南京分公司,案号为(2021)苏0111民初4700号,开庭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华侨城物业成立于199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2亿元,法人代表为刘丹林,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政设施管理等。目前,其由深圳华侨城物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物业商业”)100%持股。华侨城物业商业由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A”)100%持股。华侨城A的大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02%。后者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家兆企业管理状告华侨城物业,案由服务合同纠纷】??而家兆企业管理成立于2015年9月1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宋体江。目前,其由宋体江100%持股。
(责编:吴文婷)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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